心电图、脑电图报告属于功能检查资料,补取时应回原检查医院或原体检机构。报告由检查结果和医生审核意见组成,不能用空白单据或截图替代。
先找到原始检查记录
准备身份证、就诊卡或体检号、检查日期、科室和报告照片。门诊检查可问功能检查科、门诊服务中心、自助机或医院官方入口;住院期间检查可能归入住院病案。
若接收方要求原始波形、纸质报告、医生签名或报告章,要提前说明。部分医院可提供电子病历复制服务,打印版按规定盖病历管理专用章。
提交给学校、单位或保险前
核对姓名、年龄、检查日期、检查项目、结论和页码。心电图波形、脑电图图谱和文字结论可能分开保存,外院复诊时要问清是否都需要。
报告结果异常时,应复诊或咨询专科医生解释,不应要求窗口隐藏异常或改写结论。
参考资料:中国政府网/国务院公报: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;首都之窗转载国卫办医发〔2017〕8号:《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(试行)》。